1、汽车罐车所用的安全阀、**片装置、紧急切断装置、液面计、温度计、压力表、装卸阀门等除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。使用单位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**片装置以及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紧急切断装置; 2、罐体与液相管、气相管接口处必须分别装设一套内置式紧急切断装置,以便在管道发生大量泄漏时进行紧急止漏;紧急切断装置包括紧急切断阀、远控系统以及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,要求动作灵活、性能可靠、便于检修。远控系统的关闭操作应装在人员易到达的位置,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应设在当环境温度升高时,能自动关闭紧急切断阀的位置。紧急切断阀不得兼作它用,罐车行驶时,紧急切断阀应处于闭止状态; 3、装运易燃、易爆介质的汽车罐车,必须装设可靠的导静电接地装置,罐体管路、阀门和车辆底盘之间连接处的电阻不应超过10mΩ。在停车和装卸作业时,必须接地良好。严禁使用铁链。装卸操作时,连接罐体和地面设备的接地导线,截面积应不小于5.5m㎡。 1、检查卸车作业和装车作业的液流方向是否正确。 2、观察罐车和贮罐的压力、液位和温度有没有出现异常。 3、检查压缩机气液分离器,应无液体或液位在安全位置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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